爆料网吃瓜爆料每日大赛精彩回顾

爆料网吃瓜爆料每日大赛精彩回顾

黑龙江省政协原委员、省委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一审被判有罪。

2026年3月17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作出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一审判决。李海涛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李海涛受贿财产和利息已依法上缴国库,其余部分继续追缴。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海涛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原经济贸易委员会委员、副主任,蚕苏市委副书记、市长,大兴安岭县委书记,黑龙江省G党组成员、总书记的职务,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副秘书长。黑龙江省委.为省长、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副省长等职务、权力和职务的设置提供有利条件,为有关部门和个人在项目推进、企业并购、工程承包等方面提供协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总额超过1.5亿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海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极其严重损害,依法应予处罚。关于涉嫌行贿罪,经审理他善意地认罪,主动交代大部分不在监察机关掌握的犯罪行为,举报、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他认罪悔罪,积极退还赃物,大部分受贿所得和利息被追回并告上法庭。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据了解,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6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检方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海涛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检察官和辩护人两名辩护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李海涛向法庭作最后陈述,表示表达他的愧疚和遗憾。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新华社)

Leave a Reply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