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5日电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中原石化加油站因涉嫌接触中石化被立案调查。据央视新闻3月25日消息,鹿泉区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响应现场并开展核实。调查结果发现,该加油站未经许可使用类似“中石化”的门饰,并被责令拆除“中原石化”门饰。加油站杨经理表示,他已接到通知,开始修改和删除相关文字。鹿泉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涉嫌在加油站使用类似装饰标识、对他人造成一定影响的行为展开调查,并计划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法律行动。中原石化加油站近期引发社会热议河北省网友的媒体帖子。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在加油站加满汽油后,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不是中石化,是中原石化。”从网上流传的照片来看,中原石化的名称、标志和整体颜色与中国石化非常相似。为此,网友质疑这是“山寨加油站”还是“山寨加油站”。来源:社交媒体截图 据国家信用信息和企业公关系统网站显示,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的中原石化百一汉加油站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为2010年8月18日,投资额为20万元。其业务活动包括一般产品的销售、润滑油的销售和洗车服务。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贸易、烟草制品零售贸易s。如果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广告系统中搜索“中原石化加油站”,仍然会发现大量现有的“名牌”加油站。部分加油站已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正在办理许可证失效手续。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关系统 对于这种“名牌”行为,北京市京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孟波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实施将他人的产品与他人的产品混淆、与他人建立特定联系等混淆视听的行为。如果企业向他人销售其产品,如果采用“贪图便宜”的方式,误导消费者相信其处于特定关系,并利用影响力和声誉以他人名义提高自身竞争力,会侵犯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经纬中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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